一、“榮譽”問題
  據《沈陽晚報》報道,“我省一所中學”的初二女生圓圓(化名),因為和一個男生打架,先是在全校大會上被校方當眾批評;回到班級里,班主任王老師指責圓圓造成班級被扣分,並宣佈每周舉行一次選舉,選出本周“最沒榮譽感的人”。然後公示。“同學們領會老師的意思,圓圓連續當選“最沒榮譽感的人”。兩次都是當場唱票、當場宣佈“選舉”結果。
  第二次“當選”的晚上,圓圓提出要休學,不想再去學校,遭到父母訓斥。凌晨1點多,圓圓的母親聽到有異常響動,就去女兒的房間,看到圓圓的一隻腳踩在書桌上,另一隻腳正向窗外邁……只差幾秒鐘,圓圓就要從9樓的窗戶跳下去。
  “我省一所中學”——沒有校名,連縣和市一級的地名也隱身了;讀者只能知道這是遼寧省的一所中學。為什麼隱身程度那麼高呢?這起事件不是好事情;報道出來,這所學校,可能還有教育局,都會沒面子,按照一些人的願望,最好連“我省一所中學”也不要說。“我省一所中學”是一項公關成果。這麼懂得保全自己顏面的成年人,為什麼不想一想,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弱,自尊心也更脆弱,更需要教育者的保護?
  一個人,一輩子沒有得到一項榮譽,未必丟人,但名譽不能受損,“最沒榮譽感的人”就是一個壞了名譽的人。一個女生,在全校、全班面前,被剝奪了自尊。班主任則從“最沒榮譽感的人”身上,獲得被扣分的補償。
  二、教育問題
  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到教育的簡單化、暴力化:扣分,當眾“批評”(真正的批評是文明的、無暴力、無傷害的)、貼標簽(污名化的標簽)、以多壓少(即“選舉”)……不把人逼到絕境不罷手——學生是學校的敵人嗎?給圓圓做檢查和治療的心理專家裴瑾瑩說:圓圓屬於重度抑鬱,老師給她造成了重大的心理傷害,是對學生自尊的打擊,能力的否定,用強制性服從的方式讓學生無法爭辯,學生內心積累了委屈、負罪等多種情緒。老師的言行可殺人……
  圓圓的打架行為,在教育者的立場來看,是心智不夠成熟,孩子氣太重,還不懂得與異性保持距離,在某種特殊情況下,這種不成熟有可能不利於女生的自我保護,因此,教師的責任是,在保護她的自尊心的前提下,委婉而明確地提醒她,提示她應該註意保持和異性的距離,幫助她建立自我保護的意識。
  圓圓的打架行為中,道德因素是很低的,不應視為品行問題。即使是對待品行問題,也不應這樣羞辱一個女孩。評選“最沒榮譽感的人”,跟舊時女性出軌要在脖子上掛破鞋子示眾,源自同一種“傳統文化”。
  三、倫理問題
  教育者的面子或榮譽從哪裡來,應該從教育成果中來,從教育對象的健康成長中來。學生有缺點,是教育這個行業能夠存在的前提;要求學生沒有缺點,是一種反自然的理念,同時也是違背教育倫理的,即要求教育對象滿足教育者的錯誤理念。即使按照時髦的產業理論,教育屬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教育者就是服務者,是為學生服務的,怎麼能要求學生為教育者服務?以往屢屢發生的校園悲劇,大部分都與此有關。
  圓圓所在班級有半數以上同學按照班主任旨意“選舉”圓圓為“最沒榮譽感的人”——這個“半數以上”叫人喜憂參半。半數以上盲從,還有一小半有自己的看法,即使老師的意圖很明確,很強烈,即使當著老師的面,這一小半同學也沒有投贊成票;他們內心不可能沒有猶豫,但最後他們還是守住了獨立的人格。這“一小半”讓人看到了希望,但願這“一小半”能影響那一大半。
  (原標題:“最沒榮譽感”評選,育人還是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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