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統計數據顯示,3年來,涉及征收拆遷的案件數量一直位居我國行政訴訟案件排行榜的前三位,平均每年案件數量在七八千件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佈10件有代表性的人民法院征收拆遷典型案例,這批案件均為2013年1月1日後作出的生效裁判,對於指導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統一裁判尺度、保障民生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從今天起,本版重點選擇5件征收拆遷典型案例進行報道。
  □本報記者袁定波
  未向被征收人送達房屋價值評估報告,直接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政府被被征收人艾正雲、沙德芳訴至法院。
  2012年3月20日,雨山區人民政府發佈征收決定及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征收公告。艾正雲、沙德芳名下一處建築面積774.59平方米的私產商用房屋位於征收範圍內。
  2012年12月,雨山區房屋征收部門在司法工作人員監督下,抽簽確定此處房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為安徽民生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2日,民生評估公司向雨山區房屋征收部門提交了對此處房屋作出的市場價值估價報告。此後,雨山區政府對艾正雲、沙德芳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原告有700多平方米的商業門面房被征收,被告卻未將房屋評估結果公示並送達原告,使原告喪失對房屋評估價格申請覆核和鑒定的權利。案件審理時,原告情緒激動。”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徐佳猶記此案庭審時的場景。
  徐佳表示,審理房屋征收補償款行政案件,行政相對人關心的焦點問題就是補償。補償標準和依據是第三方房屋評估機構作出的房屋評估價值,因此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是法院審查此類案件的重點和難點。法官不僅要審查房屋評估價值是否公平合理,還要審查評估程序是否正當合法,評估結果是否公開透明。
  記者瞭解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對覆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雨山區房屋征收部門未將評估報告內容及時送達艾正雲、沙德芳並公告,致使原告對其房產評估價格申請覆核評估和申請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鑒定的權利喪失,屬於違反法定程序,補償決定本身也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礎。法院依法判決,撤銷雨山區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徐佳說。
  據介紹,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通過嚴格的程序審查,認定未送達房屋價值評估報告程序違法,進而判決撤銷補償決定,彰顯了司法對被征收人獲得公平補償權的全方位保護。
  (原標題:違反法定程序政府補償決定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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